新生儿期不推荐进行肝功能检查。
新生儿期肝脏处于发育阶段,此时进行肝功能检查可能会导致转氨酶等指标短暂升高,影响诊断准确性;此外,新生儿可能存在黄疸等问题,这些都可能与母乳有关,因此不建议在此时进行肝功能检查。
如果需要明确是否存在肝胆疾病,则应避免在哺乳后立即进行肝功能检测,通常建议至少4-6小时后再进行采样。
对于正在接受药物治疗或存在潜在肝脏疾病的患者,应提前告知医生其哺乳状态,以评估药物对母乳婴儿的影响,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母婴双方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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