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一般要做4次肝功能检查,可在妊娠期每4周做一次,在妊娠28-36周每2周做一次,在妊娠36周以后每周做一次。肝功能检查是检查孕妇肝脏功能的指标,通过肝功能的检查,可以了解孕妇肝脏的功能情况,以及有无肝炎、肝损害等疾病。如果孕妇肝功能异常,在妊娠期间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建议孕妇进行肝功能检查。
1、妊娠期每4周做一次肝功能检查:在怀孕期间,孕妇需要每个月做一次肝功能检查,以便了解肝脏的转氨酶是否正常,明确孕妇的身体情况。如果孕妇的肝功能异常,可能会导致体内胆汁淤积、排泄障碍等,容易引起妊娠期高血压、胆汁淤积综合征等疾病;
2、妊娠期每2周做一次肝功能检查:由于妊娠期激素水平会发生变化,可能会引起肝酶的升高,因此需要做肝功能检查,以判断孕妇有无肝损害,以减少肝炎等疾病的发生概率;
3、妊娠36周以后每周做一次肝功能检查:因为妊娠36周后已经属于妊娠晚期,肝脏的负担会加重,如果孕妇有肝损害的情况下,容易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建议孕妇在妊娠晚期也就是36周时,每周做一次肝功能检查;
4、分娩前做肝功能检查:分娩前需要做一次肝功能检查,主要是了解孕妇有无肝炎等肝脏疾病,以便医生了解孕妇的身体情况,从而判断是否影响分娩。如果出现肝炎等情况,建议进行治疗后再进行分娩。
在进行肝功能检查前,应注意避免喝酒、服药等,还要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食用辛辣、刺激性食物。另外,还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检查,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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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付小义,男,副主任医师, 医学硕士1990年毕业于湖北医科大学临床医疗系。1996-1997年师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著名肝病专家田德英教授门下学习。2000-2004年师从湖北中医药大学我国著名中医肝病专家张迟志教授门下学习。从事临床医疗工作20年。有15年的肝病及各类传染病的临床诊治经验。特别对乙肝、丙肝和疑难传染病的诊治有独到之处。善于用中西医结合疗法治疗各类病毒性肝炎(如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庚肝等肝炎)脂肪肝、酒精性肝炎、药物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肝炎后肝硬化等。勤于总结临床经验1999年主持完成湖北省科研课题1项《人工肝支持加中药治疗肝衰竭》证书编号:Ek990442,先后在国内外医学杂志上发表论文20余篇。
擅长领域:治疗各种肝胆病,难治性慢性肝炎、高胆红素血症、脂肪肝、酒精性肝病、肝硬化及腹水、胆囊炎、胆石症;各种胃肠疾病,肠易激综合征(IBS)等功能性胃肠病、慢性胃炎、炎症性肠病、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消化不良、急慢性胰腺炎;各种消化道肿瘤,肝癌、食道癌、胃癌、胰腺癌、肠癌、肝内血管瘤、肝囊肿等。
擅长领域:各种病毒性肝炎、肝硬化、酒精性或非酒精性脂肪肝、药物性肝损伤、自身免疫性肝病、原发性肝癌以及各种原因所致顽固性腹水、黄疸和反复上消化道出血等疾病的诊断与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