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即剖宫产,肝功能异常的孕妇进行剖宫产,并不一定需要提前剖宫产,主要还是要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以及胎儿在宫内的情况而定。通常可以从肝功能的具体异常原因、严重程度、是否存在并发症、孕妇意愿等方面进行分析。
1、具体原因:如果孕妇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比较严重,转氨酶、胆汁酸等指标升高,特别是胆汁酸明显升高,伴有皮肤瘙痒等症状,且上述情况均比较严重,则可能需要提前剖宫产;
2、严重程度:如果孕妇妊娠期肝功能异常较轻,蛋白定性为A级或者B级,无论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等均正常,也没有皮肤黄染等症状,则通常不需要提前剖宫产。如果孕妇妊娠期肝功能明显异常,如凝血酶原活动度低于15%,伴有乏力、食欲减退等症状,则可能需要提前剖宫产;
3、是否存在并发症:如果孕妇伴有糖尿病、高血压、肾脏疾病等,则可能需要提前剖宫产,以防止病情加重,影响孕妇及胎儿的健康;
4、孕妇意愿:如果孕妇意愿强烈,希望尽快结束妊娠,则也需要提前剖宫产。主要是因为孕妇在短时间内无法结束妊娠,而且胎儿在宫内的情况不稳定,有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
临产时孕妇需要注意,如果肝功能异常且已经提示可能存在肝损害,则建议尽快终止妊娠。主要是因为胎儿在宫内容易缺氧,如果缺氧时间较长,胎儿在宫内容易出现窒息。而且肝功能异常以后,孕妇的身体比较虚弱,在分娩的时候有可能会发生难产,从而危及孕妇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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