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肝功能检查通常需要检查4-5次,具体需要根据孕妇的实际情况进行决定。由于肝功能检查的目的不同,所以检查的次数也会有所差异,无法一概而论。
1、首次产前肝功能检查:首次产前肝功能检查主要是为了查看孕妇的肝功能情况,以及孕妇是否有乙肝、梅毒、艾滋等传染性疾病,初步排查孕妇是否有可引起肝功能损害的疾病,以及在孕妇分娩时是否会出现大出血等情况,能够较好地选择分娩方式;
2、第二次产前肝功能检查:第二次产前肝功能检查需要和第二次产前传染病的复查相结合,因为在孕妇患传染病期间,如果不进行隔离,则有可能会把病毒传染给胎儿或者婴儿,所以需要进行隔离。隔离的时间通常是从发现患传染病之后算起,一般是10天左右;
3、第三次产前肝功能检查:第三次产前肝功能检查需要检测血液中的乙肝表面抗原、梅毒抗体,以及HIV抗体等指标,了解孕妇是否有乙肝病毒或者梅毒螺旋体感染。如果孕妇有相关病原体感染,需在医生指导下做好预防工作,避免在分娩时感染胎儿;
4、第四次产前肝功能检查:第四次产前肝功能检查主要是为了查看胆红素是否已经降到正常范围,如果已经降到正常范围内,则证明孕妇的肝功能正常,能够保证胎儿在宫内正常地生长发育。
产前肝功能检查必须要到正规医院进行,因为正规医院的检测结果都比较准确,如果检测结果异常,则需要进一步进行针对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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