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肝功能异常建议在出院后1周、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时分别进行复查,在产后1周进行复查能够了解肝功能的恢复情况,如果复查后肝功能恢复不佳,则需尽快到医院就诊,以免影响身体健康。
1、出院后1周:如果产后1周去医院复查肝功能结果正常,没有黄疸、消化不良等症状,则建议在出院后1周进行复查,因为在产后1周左右,大部分产妇的肝功能就能够恢复正常;
2、1个月:如果产后1个月复查肝功能还是正常,也没有消化不良、恶心、呕吐、厌油腻等症状,则建议在产后1个月进行复查,因为在产后1个月左右复查,通常不会因为产后1个月复查肝功能异常而影响身体健康;
3、3个月:如果产后3个月复查肝功能还是正常,没有消化不良、黄疸等症状,则建议在3个月时再次进行复查,因为3个月时肝功能已经完全恢复正常;
4、6个月:如果产后6个月复查肝功能还是正常,则建议6个月再次进行复查,因为6个月时肝功能已经完全恢复正常;
5、12个月:如果产后12个月复查肝功能还是异常,比如转氨酶、胆红素等均异常升高,则需要尽快到医院就诊,明确具体病因后进行治疗。
产后肝功能异常可表现为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症状,复查肝功能能够了解其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腹部B超、血常规检查等明确具体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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