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不一定必须做肝功能检查,肝功能检查在产前的检查范围通常包括血清胆红素、转氨酶、蛋白等几项。但如果孕妇存在肝炎活动,则建议进行肝功能检查,如果孕妇存在黄疸,则建议进行肝功能检查,此时可以明确肝功能水平,从而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保肝治疗。
1、血清胆红素:孕妇在产前可以进行血清胆红素检查,来明确孕妇是否存在黄疸。如果孕妇存在黄疸,则建议进行肝功能检查,明确孕妇的肝功能水平,从而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保肝治疗;
2、转氨酶:转氨酶水平与肝功能水平的关系较为密切,孕妇在产前检查中可以通过转氨酶的数值,来明确孕妇是否存在肝功能损害的情况。如果孕妇存在转氨酶升高的情况,建议进行肝功能检查;
3、蛋白质:如胎儿蛋白等,如果孕妇存在低蛋白血症等情况,建议进行肝功能检查,明确孕妇肝功能水平,从而决定是否需要补充蛋白;
4、凝血:如果孕妇存在凝血功能障碍,则可能会出现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血小板减少等情况,此时建议进行肝功能检查,了解孕妇有无肝功能障碍的情况。
此外,还有传染病的检查,如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此类疾病为传染性疾病,如果孕妇有传染病,则建议进行肝功能检查,明确孕妇是否存在传染病。因此在产前的检查中,上述几项指标必须全部在正常范围内,才能够保证孕妇身体的健康,保证胎儿的正常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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