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出现急性胆囊炎时,主要表现为右上腹疼痛、恶心呕吐等消化系统症状。由于处于特殊时期,因此在治疗方法方面,要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进行区别对待。
一、症状
1.消化系统:怀孕期间如果合并有急性胆囊炎症发作,通常会刺激胃肠道黏膜引起肠蠕动增强,从而导致患者出现厌食油腻、恶心、呕吐和腹部胀气等症状,并且还会伴有畏寒发热的情况发生。
2.泌尿系统:随着病情进一步加重,还有可能导致血中的白细胞计数升高以及核左移现象,而当病原菌通过血液循环至肾脏后,则容易对肾小管产生损害,从而引起少尿无尿等症状的发生。
3.循环系统:若未及时接受治疗,部分孕妇还可能会因为急性胆囊炎持续进展而导致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的发生,此时则可因细菌扩散入血诱发感染中毒性休克或DIC(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等情况发生。
4.其他:此外,孕妇一旦发病还可累及到肝脏组织,致使肝功能受损并引起黄疸、腹水等并发症情况。
二、治疗
1.一般治疗:对于轻度妊娠期急性胆囊炎而言,仅存在轻微不适感,但并未出现器官衰竭的情况下,建议适当卧床休息,同时给予禁食、胃肠减压、静脉营养支持等保守治疗措施处理即可。
2.药物治疗:若经上述方法处理无效者,则需遵医嘱采用抗生素如头孢类联合硝基咪唑类药物抗感染处理,必要时还需联用颠茄片解痉止痛、吲哚美辛等非甾体类消炎药缓解临床表现。
3.手术治疗:针对病情较为严重的患者,比如已经出现了胆囊坏疽穿孔、急性化脓性胆管炎或者DIC等情况时,则应考虑急诊行剖腹探查术、胆囊切除术、胆管切开引流术等外科手术方式治疗。
4.其他治疗:另外,对于既往已有结石病史的孕妇,在孕晚期一定要注意避免进食高胆固醇食物,以免诱使疾病复发。
综上所述,孕妇一旦确诊为急性胆囊炎之后,务必要尽早前往医院就诊检查,并配合医生规范化治疗处理,以免延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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