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肝功能检查一般是在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各检查一次。整个孕期肝功能检查包括血清蛋白、转氨酶、胆红素、凝血酶原时间、甲胎蛋白、乙肝等检查,孕妇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进行检查。
1、孕早期:在孕10周前,孕妇肝功能检查通常只需要查一次。孕10周后,由于孕妇体内激素发生改变,造成肝脏负担加重,容易引起肝功能异常,转氨酶升高,可能会出现胎停、流产等现象,因此建议11周前每个月查一次,13-28周内每2周查一次,28周后每周查一次;
2、孕中期:孕中期肝功能检查通常在孕22-26周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转氨酶、胆红素、凝血酶原时间、甲胎蛋白、乙肝等。如果检查结果异常,可以进一步进行乙肝两对半、乙肝DNA等检查,明确是否存在肝炎等疾病;
3、孕晚期:孕晚期肝功能检查通常在34周后进行,此时为孕妇分娩后,哺乳期也可以检查肝功能。因为肝脏负担较重,如果检查前饮食不当、休息不当,容易引起肝功能损伤,出现肝功能异常。建议孕妇注意休息,并加强饮食营养,以保证胎儿的正常发育。
孕期肝功能检查前,需要注意禁食水8小时以上,检查前一天尽量吃清淡的食物,不要吃过量油腻的食物。检查前8小时要禁食禁水,有利于保证检查结果的准确性。此外,孕妇检查前不要进行剧烈运动,尽量穿宽松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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