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肝功能可以辅助检查肝癌,但通常不能作为肝癌的诊断依据。肝癌的诊断需要结合患者的病史、临床表现、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病理学检查等,进行综合分析,以明确诊断。
1、病史:患者通常有肝炎、长期饮酒、肥胖、吸烟等病史,出现肝功能异常,可能是肝癌的高危人群;
2、临床表现:肝功能异常是肝癌的常见临床表现,但肝功能正常并不一定就排除肝癌。肝癌患者通常会出现肝区的疼痛、肝大、腹水、肝功能下降等症状,还可出现乏力、消瘦、营养不良等全身症状;
3、体格检查:肝癌患者肝功能明显异常,医生通过触诊、叩诊,可以发现肝区肿大或者触及肿块,是肝癌的临床表现。如果出现了肝外的表现,比如肺、骨、脑等部位转移,则肝癌的诊断比较困难;
4、实验室检查:肝功能检查中主要包括血清酶学检查,如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γ-GT等,还有血清蛋白检查,如果血清γ-GT、总胆红素升高,说明可能患有肝癌;
5、影像学检查:如B超、CT、核磁共振等检查,如果发现肝脏上有占位性病变,且血清酶学检查、肝脏CT或核磁共振检查发现肝脏上有占位性病变,此时通常可以确诊为肝癌;
6、病理学检查:如果肝脏上的占位性病变通过以上检查仍未发现肝癌,此时可以通过经皮肝脏穿刺活检或手术切除,获得病理学诊断,是诊断肝癌的金标准。
如果患者有肝癌的家族史,或有其他身体危害肝癌的高危因素,建议定期去医院体检,检查身体是否有异常,如果有可以在肝癌早期得到发现、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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