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功能检查不能查出癌症,肝功能检查主要包括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总蛋白白蛋白、碱性磷酸酶、谷氨酰转肽酶等,可以反应肝脏合成功能、代谢功能、胆汁分泌功能等,用于肝脏损伤的诊断。而癌症是一种全身性疾病,包括肝脏、胆道、胃肠道、骨骼等多部位的恶性肿瘤,通过肝功能无法查出,但可通过肿瘤标志物、腹部B超、CT、胃镜、肠镜等检查,对肝脏恶性肿瘤进行筛查,具有诊断意义。
1、肿瘤标志物:主要包括甲胎蛋白、癌胚抗原、糖类抗原199、糖类抗原50等,甲胎蛋白对于诊断肝细胞癌具有特异性高,如果甲胎蛋白>400ng/ml,持续一个月以上,可以诊断为肝癌。癌胚抗原>125ng/ml,持续两个月以上,也可以诊断为肝癌;
2、腹部B超:可用于肝脏、胆道、脾脏等脏器的检查,腹部B超检查经济、方便、无创伤,是临床上常用的筛查肝癌的方法。若肝脏B超发现肝脏出现占位性病变,此时需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
3、CT:对于不能明确肝脏病变的患者,可通过CT检查,观察肝脏是否有占位性病变,如果有病变,还要进一步取组织做病理学检查,才能确定是否为癌症;
4、胃镜、肠镜:胃镜、肠镜检查是检查胃部、肠道病变的较常用方法,胃镜检查可观察胃壁、肠壁有无肿物,肠镜检查可以观察肠道内有无病变,如果有病变,还可以取组织做病理学检查,以确定是否为癌症。
此外,肝功能检查还可反映肝脏合成功能,如果出现肝功能异常,要进一步查明导致肝功能异常的原因,检查前8-12小时应避免进食,检查前要注意空腹,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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